跻身“中国历史文化名城”20个春秋,在古城保护与开发的交响中,建水坚持不懈探索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与发展。一路走来,有过尴尬,有过喜悦,思变求新中走出了一条切合实际的“临安模式”。如今的建水城,在焕发历史神韵的同时,日益彰显出鲜活生动的时代风采。
历史之城西南边陲的中原记忆
历史的岁月像镀金一样慢慢流淌,人的记忆渐渐退去,唯有时代前进的步伐永不停息……
千年“临安古城”,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自然是人类需要保护传承的无价之宝。有了它就有了文化,有了文化就有了根,有了根就有了活力。
建水古城,历史悠久。至今,古城内保存完好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有59处,其中国家级4处,省级5处、州级15处,另有登记在册不可移动的文物94处,有特色的民居院落达数百栋。古桥、古井、古寺庙、古建筑等等,无论量和质,样样精彩。如此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的古城,在云南屈指可数,全国也很少见,所以被誉为“古建筑博物馆”和“民居博物馆”。
有人这样描述建水的千年古城:建水古城就像一本书,一栋栋建筑是“字”,一条条街道是“句”,一块块牌坊是“章节”,一座座院落是“注释”。确实如此,游弋其间,各个时间节点上的遗迹历历在目,耐人寻味。
在建水流传着这样的民谣:“先有指林寺,后有临安城。”指林寺就是建水古城的发祥地。古碑记载,千年前就有人居住于此,到了元代元贞年间,当地人何昌明修建寺庙,取名“指林”。从此,建水古城的发展,随着指林古寺的风铃叮当、燕儿呢喃,南来北往的人在这里安家落户的也渐渐多了起来。到了唐元和年间,南诏政权在此筑惠历城,城系土城。进入明洪武二十年,明军平定云南后又设临安卫,在原有土城的基础上拓地改建为砖城。城有四门,东叫迎晖门,南叫阜安门,西为清远门,北为永贞门,形成了今天古城风貌的基础。从此,古城内书声琅琅、人流熙熙。
建水城中央,有一座雄伟的城楼,叫东门,也叫朝阳楼。这是建水人的骄傲,建于明朝洪武年间,建设的时间比北京天安门还早28年,是滇南重镇建水历史悠久的主要标志之一,也是祖国边陲重镇的象征。
站在朝阳楼上俯瞰建水古城,历史的记忆仿佛从眼前呼啸而过,多少代人的大悲大喜,多少故事中的大开大阖,都在这里展开。有书记载:“东城楼,高百尺,干霄插天,下瞰城市,烟火万家,风光无际,旭日东升,晖光远映,遥望城楼,如黄鹤,如岳阳,南中大观”。
明万历年间著的《滇略》一书中有这样的描述:“临安之繁荣富甲于滇中”,并享有“金临安,银大理”之誉,可见当时建水古城之繁华。
谈起建水古城的辉煌,高级规划师黄明十分感慨地对记者说:“1958年,我第一次来建水,看了各个景点后,令我很惊讶,这么边远的地方,中原文化居然如此之浓厚,古建筑数量之多,质量之高,确实令人震撼。”
文化之人以保护历史文化载体为己任
历史文化名城是珍贵的文化遗产,每一座名城背后,是独特的文化底蕴,更有着一代代塑造名城的人民。
时光在流逝,人口在增长,城市在膨胀。在推进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保护与开发是一对矛盾统一体。如何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如何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其中最为核心的关系是政府的主导行为与群众的自身利益如何处理,这是一道难解的方程式。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人人有责,在古城开发与保护问题上,建水也和其他地方一样,曾出现过迷茫和尴尬。
上世纪50年代末,随着新中国城市发展进程,建水古城保护第一次受到了严重的冲击。那时,尽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群众也有呼声,但最为壮观的城墙还是被拆除了,宽厚的城墙变成了宽敞的道路。“文革”期间,对古城的破坏就更为严重。
第二次大的冲击是在10年前的旧城改造。党委政府、开发商与住户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认知和看法,政府想通过旧城改造寻求城市新的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开发商则想通过参与城市建设寻求公司效益,而住户想得最多的是能保住自己的房子,或获得应有的补偿。
有文化底蕴的建水人,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人人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为己任。为此,在如何拆、如何建、如何保护古城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
10年前的这场争论,惊动了国家有关部门,并成为全国众多媒体关注的热点。《中国青年报》题为“建水古城保卫战”的文章发表后,在全国引起了反响。当年,由原国家建设部牵头,原云南省建设厅、文化厅、国土资源厅及监察厅配合组成的国家稽查组前往建水县,对该县拆除老民居建筑进行了专项稽查。稽查后,国家稽查负责人感叹地说:“这是一起政府好心没有办成好事的典型事例。”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循环的财富遗存,改革开放以来,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文化遗产保护甚至破坏文物的事件屡屡发生,以致不时出现“贫困地区损害文物,发达地区造假文物”的怪圈。多次到过建水的云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永康认为,经过“建水古城保卫战”的洗礼,从政府到群众对古城保护价值的认知日益统一和提升。越来越多的建水人真切感受到,古城是承载着巨大历史文化价值的瑰宝,是文化根基和时代精神的载体,在我们这代人手中非但不能消逝,更要保护好、继承好、发展好。
在如何保护与开发的争论与实践中,建水县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创新思路,为古城的有效保护与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时代之光融合发展亮丽转身
1994年,建水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这一殊荣,既是对建水历史文化资源的充分肯定,同时也赋予了建水人将名城保护好、建设好、管理好的责任与使命。
谈起古城保护工作,建水县住建局副局长李永生感慨地说,建水历届县委、县政府为古城保护作出了艰辛的努力。为做好古城保护与开发,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克服不足,认真修改完善了《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力求古城保护与开发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特别是在建中路传统风貌恢复建设中,总结了以往的经验,确立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权不变,谁建谁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政府补助,限时完成”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的做法,走出了一条“政府及职能部门不引进开发商、不涉及和不介入产权转让和变更、不指定建设单位,全部由居民按规划设计要求自主投资和实施”的新路。这既维护了群众利益,又化解了历史矛盾,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创造了以“产权不变、弹性红线、利益驱动、发展新城”为精髓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管理的“临安模式”。
健全规划体系,科学指导古城整体保护与传统风貌恢复;建立业态调整引导机制,加快新老城区协调发展。建水制定了“保护古城,开辟新区”、“古城古典化,新区特色化”以及古城区“降建筑高度,降建筑密度,降人口密度”等一系列措施要求,并搬迁了原在古城区的行政办公机关、医院、学校、客运站、农贸市场等。恢复过程中,武装部和驻地部队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全部搬出古城区。这些措施,为古城保护和新区开发创造了良好条件。
问起建水古城今后保护发展的举措,县长张学理用坚定的语气说:“未来建水古城的保护与开发,简单概括地说就是‘三个凡是’,即:凡是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一律修旧如旧;凡是具有历史文化空间的街、区,一律保持原有的街、巷尺度和铺砖风格;凡是与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逐步拆除和立面改造。”
城市既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又是经济社会的文化景观,一个拥有完整历史风貌的城市,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名城。通过多年努力,建水失却已久的古城风貌再现于世:古雅的路灯、店面标牌、青石板街道让人穿越尘封岁月,古建筑群、古民居错落迷人,城墙威严矗立,东西南三座城楼交相辉映,传统牌坊雄伟多姿,一幅幅千年古临安的盛景,令人流连忘返。
而在新区,行政、文化、商业三个中心已经形成,北部新区、西部新区、北部工业区初具规模。在古城的映衬下,人们正在感受时代的生活气息,享受现代化带来的便利和丰富……
记者 王永刚 汪继武 谭雅竹 程玉琦